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22年春季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重点针对项目负责人为2022届毕业生的项目及执行期已满的项目,详见附件1《2021年上半年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结题名单》。其余项目达到结题要求的,可自愿申请结题。
二、结题程序
(一)材料提交
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结题材料以文件夹形式(命名为“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提交至学院,纸质档在3月30日16:30到18:00提交至12教117,电子档在3月31日12:00前发送至smkxxykcb@163.com,结题材料包括:
1.结题表:提交有指导老师意见和学院盖章的附件2《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结题表》电子版扫描件及纸质档。
2.成果材料:提交与项目相关的成果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如正式发表的论文(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者论文录用通知(包括接收函和论文)、专利、获奖证书、公司营业执照、项目执行情况证明(如创业计划书、调研报告、各类总结报告、固定办公室场所证明、项目订单)及项目所获投资意向证明等材料。学院需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3.成果统计表:提交附件3《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电子档及纸质档,纸质档需有学院盖章,由学院审核汇总后提交。
4.经费使用情况:提交有“四川农业大学”水印的经费收支明细表纸质档和财务系统截图(截图需完整),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经费使用情况系统操作流程》。
5.项目成员排序表:提交附件5《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成员排序表》电子档及纸质档,二课加分将以此为准。
(二)结题评审
招生就业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公示结果。
三、其他
1.对此次不能结题、负责人为2022届毕业生的项目,且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创业实践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的,请学院联系项目导师建议更换项目负责人,并提交附件6《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督促、指导学生尽快完成项目结题。
2.项目结题公示后2个月内,项目组须完成所有财务报销,剩余经费由学校收回。
3.通过结题的项目,按相关规定计算导师工作量,并按附件5《项目结题成员名单排序表》认定相应创新创业实践分值。
4.如有疑问请咨询招生就业处李莉亚:0835-2882922。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