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教发〔2026〕7号)和教务处《关于开展全日制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院2026年全日制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各专业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含应届毕业生),须已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应学分,无课程考核不合格记录。
二、替代成果类型及标准
学生须以四川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与本专业高度相关的成果申请替代。成果较多的,只能选择一项申请替代,其他成果可作为支撑材料,且成果须“一事一用”,不得重复使用。
(一)学术论文
学生本人为署名顺序第一作者(或本科生导师为署名顺序第一作者、学生为署名顺序第二作者),在SCI、SSCI、CSSCI收录期刊,或北大核心、CSCD、EI来源期刊上发表的研究性论文。综述、会议摘要、科普短文等非研究性文章不可申请。
证明材料:期刊原文电子版(含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封底,需清晰体现期刊名称、发表时间、作者及单位信息)。
(二)发明专利与学术著作
学生本人为第一发明人且与专业高度相关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或学生参编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性著作,且所编写字数在2万字以上(在著作前言中署名),能体现相应研究工作量。
证明材料:专利证书扫描件、专利说明书及附图等;专著扫描件(封面、目录、撰写部分)。
(三)高水平学科竞赛获奖
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或“挑战杯”获国家级铜奖及以上(“挑战杯”专项赛获奖等级按降一档处理);或参加《指导学生竞赛奖认定项目名单》内国家级竞赛获得国家级金奖(一等奖)及以上。仅限排名第一的学生申请替代,且须经指导教师及团队其他所有成员书面签字同意。
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扫描件、竞赛作品支撑材料(论文/设计报告/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等)。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2026年10月29日17:00前)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四川农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附件1),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和团队成员同意签字后,将《申请表》《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汇总表》(附件5,填写本人信息行)和实践成果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学院。同时请加入通知QQ群1129036158。
电子版通过以下链接提交:https://f.wps.cn/g/VTqA3YMi/ ,纸质版提交至12教103办公室。
(二)学院初审与公示(2026年11月6日前)
学院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成果真实性、有效性、专业契合度,排名、署名单位、时间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一事一用”,是否存在学术不端等,团队成员签字是否完整等。初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
(三)学生撰写并提交《替代报告》(2026年11月30日前)
学院初审通过的学生,须以创新创业成果材料为基础撰写《四川农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报告书》(附件2),字数不少于4500字,格式按模板执行。原创性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请打印签字后替换为扫描件。
学生须于11月30日前将《替代报告》及检测结果提交学院,反抄袭检测≤20%、AIGC检测须≤30%。答辩前《替代报告》定稿有1次免费反抄袭检测、AIGC检测、格式和智评检测机会,具体流程另行通知。
(四)成果鉴定答辩(2026年12月10日前)
学院组建答辩专家组(不少于5人,含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答辩时长不少于15分钟,重点考核专业相关性、创新点、个人贡献、报告质量、现场表现。指导教师在答辩之前针对成果和替代报告进行评分,填写《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报告导师评分表》(附件3);答辩专家组根据替代报告、答辩情况综合评分,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及成绩评定表》(附件4)。
最终成绩=导师评定成绩(占50%)+答辩小组评定成绩(占50%)。导师评分和答辩成绩任一项低于75分的,判定替代申请不通过,须按常规流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五)汇总报送与复审归档
学院于12月1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材料。学校教务处组织校级专家复审,复审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认定替代资格。所有申报、评审、佐证材料统一纳入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归档留存,纳入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范围。
四、材料要求
(一)《申请表》中“成果描述”应参照通知要求填写奖项、结题结果、级别等信息;“申请理由”应阐述成果与专业的相关性、本人在项目中的核心工作、对成果的主要贡献;“成果是否已替代其他课程学分”须如实勾选。
(二)团队成员意见须经全体团队成员充分协商,明确由某同学单独以本成果申请替代,其他成员均不以此成果申请替代,并由团队成员签字。
(三)指导教师意见须明确成果内容不存在违规和潜在风险,紧扣专业核心培养目标,能体现学生综合运用多领域专业知识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申请人系核心完成人,同意申请替代。
(四)证明材料须清晰、完整,论文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专利含证书、说明书及附图;专著含封面、目录、撰写部分;竞赛含获奖证书及作品支撑材料。
(五)电子版材料按分类提交,纸质版签字后提交。
五、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要通知到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指导教师要认真审核材料并签字,不得代签。
(二)申报学生对实践成果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原创性承担全部责任。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立即取消替代资格。
(三)未通过初审、答辩、复核的学生,及时衔接常规毕业论文(设计)流程。
学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35-2886136,办公室:12教103办公室。
学校教务处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35-2882929。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学校通知及《四川农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教发〔2026〕7号)执行。
附件1:四川农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docx
附件2:四川农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报告书.docx
附件3: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报告导师评分表.doc
附件4: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及成绩评定表.doc
附件5: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汇总表-学号-姓名.xlsx
附件6:四川农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教发 〔2026〕7 号).pdf
生命科学学院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