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务工作】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基础团务工作的补充通知

全院各团支部、研究生团支部:

根据全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共青团中央关于全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每个团支部应开展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同步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和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专题组织生活会(附件1)

2.2022-2023年度团内民主评议(附件2)

3.团支部“对标定级”(附件3)

4.年度团籍注册(附件4)

5.“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团员教育评议(附件5)

二、工作对象

1.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共青团员(含2022年新发展团员)﹔

2.团内民主评议:评议对象为全体共青团员(含担任团干部的党员和预备党员),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3.对标定级:成立6个月以上(2022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4.年度团籍注册:全体共青团员。

三、日程安排

工作内容

具体安排

时间安排

专题组织生活会

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

主题教育实践板块

12月20日前

对标定级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

12月12日前

12月12日18:00前将附件7电子档报送至邮箱smkxzuzhibu@163.com(邮件及文件标题命名为xxx团支部“对标定级”表)

12月12日、13日12:30-13:30将签字后的纸质档报送至12教107组织建设部处

12月12至

12 月 13日

学院团委结合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

12月16日前

校团委抽检各学院开展工作情况

12月23日前

年度团籍注册

在智慧团籍系统中完成相关操作

12月20日前

四、注意事项

1.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团委要强化指导,抓好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要做到支部全覆盖,支部成员全员参与。活动开展时应有指导教师(班主任)参加,已开展完成的将本支部团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与本班班主任进行汇报,可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学院专职团干至少参加1个小班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请各团支部自行按照《共青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指引》,对未开展环节进行补充进行,并将团员评议结果报送班主任审核,审核无误后由班主任录入系统。

⒉做好系统录入。各团支部在12月20日前完成智慧团建系统中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录入、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录入、对标定级和年度团籍注册。

3.严格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将作为“五四”评优、党校学习和推优入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凡民主评议敷衍、搞形式主义的团委或团支部,取消今年评优资格。

五、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联系:

学生团委副书记蓝凡响:417371676(QQ)

团委组织建设部杜采遥:792814524(QQ)

团委发展培养部陈霜:1651833010(QQ)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2年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