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年度第一学期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的相关通知

各学生党支部、班团支部:

为更好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吸收具备马克思主义信仰、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高、对党忠诚的入党积极分子,生命科学学院近期拟开展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一)组织机构: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办公室

(二)实施机构:生命科学学院各学生党支部(生物科学本科生党支部、生物技术本科生党支部、生物工程本科生党支部、2017级研究生党支部、2018级研究生党支部、2019级研究生党支部)

(三)协助机构: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党建办公室

二、考察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主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学期内无校、院级通报批评。受到校、院级处分未撤销的一律不予推荐。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及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在学习和日常社会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4.在学院学生党建办公室青年先锋队学习一年以上,积极参加学生党建办公室组织的各项实践活动和自学讨论等培养教育活动,按时、保质保量上交思想汇报和心得体会等,无缺席且考核合格的,均可以提出申请。于青年先锋队学习未满一年及以上的不予推荐。

(二)学习成绩参考

12018-2019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达到80分及以上,必修课、选修课均无补考、重修记录。

(三)以下条件作为加分项

1. 国家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2. 计算机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及以上考试;

3. 获得校(市)级或获院级荣誉奖项;

4. 挑战杯、数学建模、英语竞赛等学术技能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

5. 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

6. 维护校园秩序或见义勇为获得校级表彰;

7. 担任小班班委或团支部支委,担任学院学生党建办公室、团委、学生会、传媒中心各部门成员,担任学校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成员,担任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团委各部门成员,担任各协会部长级干部一学年及以上,且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经学生党建办公室深入了解、调查核实存在其它不符合发展条件的;

2.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间,不积极参加青年先锋队队内活动,无故缺席1次及以上者;

3.存在任何学习、工作、生活方面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推荐程序

(一)在开展推荐工作前,先锋岗应组织各团支部认真学习《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条例,明确推优入党的条件。

(二)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向全体成员公布推优入党条件,支部内采取组织推荐、自荐形式进行。

(三)团支部进行民主评议工作,到会团员须占支部团员总数的2/3以上,党员全部列席参加,同时先锋岗到会指导并监督会议(如有特殊情况,先锋岗不能到场,需提前向组织工作部报备)。按照入党积极分子向支部大会作近一年的思想汇报→支部大会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严肃认真的民主评议→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出推荐名单(被推荐者得票须超过到会人数的 1/2 )的程序进行。团支部组织委员对评议及投票过程做书面记录(附件1:团支部推优入党会议记录,并由先锋岗签字)。

(四)上交小班拟推发展对象人选信息统计表(附件2)至学生党建办公室组织工作部,后经党政知识笔试考核、群众调查等综合评审,由各党支部研究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并在院网上公示。

四、推荐要求

(一)各团支部务必高度重视推优入党工作,加强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与教育,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综合素质,把推优入党工作作为团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团支部在推荐时严格按照“自愿”和“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不得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旦推荐过程中出现违纪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取消相关人员学年度的评优评奖资格。

(三)团员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后,组织关系自动从团支部转入所在党支部。团支部、学生党建办公室组织工作部协助各党支部对新吸收的中共预备党员进行监督和考察。

(四)各团支部推优入党的名单将由被推荐人所在学生党支部对其进行讨论和审核,将由青年先锋队对其过去一年(及以上)学习情况进行考核。

五、后期工作

(一)推荐到学生党支部进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将由所在党支部进行讨论确定最终推荐名额。具体考核由所在学生党支部负责。

(二)对本次未被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建办公室青年先锋队需对其进行积极引导和帮助,帮助其发扬优点,改进缺点,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三)得到推荐资格的,将在所在党支部进行进一步考核,进入发展对象程序。

六、推选过程日程安排

(一)930日:学生党建办公室召开组织发展工作会议,布置安排相关工作,并于工作日正式下发通知。

(二)108日—1013

1.团支部召开大会,拟定推优入党名单作为本次发展对象的预备人选;

2.各先锋岗将团支部拟推发展对象预备人选信息统计表(附件2)于1013日(周二)中午12:00前填好发至邮箱 skyzugong@163.com

(三)10131018日:组织笔试并根据成绩进行初步遴选。考试时间地点后期通知,各支部预备人选做好复习准备。

(四)10181020日:通过笔试的预备人选上交各项材料。(具体见后期通知)

(五)10201024日:对预备人选各方面表现进行调查,根据结果,并结合考察要求内容进行综合打分,所在学生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综合该预备人选所有考察材料,讨论拟定支部发展对象。

(六)102410月31日:对拟推发展对象社会亲属关系进行函调政审。政审合格后,院网公示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生科院党委办

2019.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