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为发挥榜样作用,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学生积极进取,促进学风建设。生命科学学院将进行第一届“生命之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生命科学学院全日制本科(不含留学生及进修生)一年级及以上学生中的符合条件的学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爱国爱校,遵纪守法,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2.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
3.2018-2019学年内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
1.勤学之星
基本条件:
(1)综合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
(2)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两次院级及其以上表彰或奖励;
(3)在校期间至少参加过两次院级及其以上的竞赛或比赛并获奖;
(4)已获得CET4、CET6、普通话测试、计算机二级、教师资格证其中任意两项证书。
“勤学之星”需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其余加分项详情见评分细则表(附件2)。
2.文体之星
具有文化艺术或体育方面特长,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参与文体活动,至少两次获得院级及其以上表彰或奖励;
(2) 获得至少一项任意文化艺术项目证书(如:钢琴十级证书,古筝十级证书等);
(3)达到至少任意一项体育运动标准(如: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等)。
3.英语之星
根据学校教务网导出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遴选。
4.勤阅之星
根据学校图书馆所提供的进馆次数,由高到低进行遴选。
5.公益之星
(1)积极参与校内外各项志愿服务、公益服务等活动;
(2)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学习成绩良好,在扶贫、助学等方面有典型事迹。
6.科创之星
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学习成绩良好,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竞赛和科研创新实践,以第一负责人带领团队(或个人),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及其以上奖励;
(2)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
(3)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领办企业运营周期一年及以上并取得突出成效。
三、评分规则
除英语之星、勤阅之星外,其余奖项评分采取积分制,依据申请人所提交资料及相应证明材料,对照表格(评分细则对照表参见附件2)累计积分。积分统计完成后,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评选。
四、评选流程
填写申请学登记表(附件1)并将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邮件命名如:张三+生物201702+科创之星)发至学生权益部邮箱(smkxqyb@163.com)→ 学院收集登记表纸质档和相关材料纸质档 → 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筛选和评分→ 学院择优表彰
五、名额设置及奖励
(1)名额设置:在进校以来表现优异,评选“勤学之星”“文体之星”“英语之星”“勤阅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每个奖项10名;
(2)奖励:荣誉证书及奖励。
六、日程安排
(1)11月22 日- 25 日:学生提交登记表至权益部邮箱,并纸质档报名表以及将相关纸质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照片、影像资料、奖状、证书及媒体相关报道资料)提交至12教107A;
(2)11月 26日-27日:学院整理学生报名信息并根据评选条件组织筛选、遴选;
(3)11月27 日-29日:学院组织公示、表彰。
附件: 附件1 生命科学学院“生命之星”申请学生登记表.xls
附件2 “生命之星”评分细则表.doc
2019年 11月 22日
生命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