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系(室):

根据《处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校党字〔201842号)、《教职工年度考核指导意见》(校人发〔201827号)和《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校人发〔201817号)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办法》(校发〔201920号)相关文件,现就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

长:丁春邦

员:曾宪垠 徐怀亮 朱长文 杜小刚

温安祥 祖立义

二、考核安排

(一)处级干部述职及民主测评

实施部门:学院党委办

考核时间:1226日下午4:00(暂定,如与学校安排冲突将调整)

考核地点:12109报告厅

(二)系主任、两办主任汇报考核

实施部门:学院党委办

考核时间:1227日上午8:20-9:00,进行系(室)工作PPT汇报不超过6分钟(暂定,如与学校工作安排冲突将调整)

考核地点:12109报告厅

(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包括教授、副教授和高级实验师)教职工考核

实施部门:学院党委办

考核时间:1227日上午9:00-12:00进行PPT工作汇报不超过4分钟(暂定,如与学校工作安排冲突将调整)

考核地点:12109报告厅

(四)相关要求

1.各系(室)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通知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教职工(名单见附件3)准备不超过4分钟PPT汇报材料,并于1226日上午12点前将PPT材料发党委办刘露。

2.教工党支部书记工作汇报时要包括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

3.《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字数不少于300字,字体统一宋体小四(不加粗),内容包括政治思想、教学、科研等方面。以系(室)为单位汇总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相关表格请在学院QQ群下载。

4.请各系将《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和《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登记表、汇总表需另报送电子文档)以及评优名单排序结果于122612:00前报学院党委办刘露。各党支部于17日前将《中国共产党党员民主评议记载表》(纸质版)交党委办祖立义。

全院考核结果经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讨论决定后,在学院公示三天报学校人事处。

(五)考核评优

1.评优条件

符合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指导意见》(校人发201827)规定的基本条件;在学院工作一年以上,本年度全勤,积极参与学院、系、工会等各项工作及活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担任本院班主任、党支部书记,以及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学生就业等工作的教职工。

2.评优指标分配

系(室)

参评人员

评优

名额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系

王晓丽、芶 琳、陈 惠、张军杰、李成磊、李青峰、张晓凌、单 志、赵海霞、姚慧鹏、晏本菊、唐自钟、韩学易(13人)(李青峰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4

植物学系

玉、冯士令、刘 静、陈 涛、杨瑞武、周莉君、胡 超、彭光雅、廖进秋(9人)

3

生物工程与应用生物学系

卜贵鲜、孔繁丽、刘汉梅、张世林、张怀渝、余国志陈洋尔、周 毅、孟风艳、郭晋雅、黄安琪、韩兴发、蔡 易(13人)

4

动物学系

勤、何 涛、姜延志、姚永芳、 5人)

2

合同制职工

涛、甘 甜、刘 露、刘小艺、张 玲、李 姣、陈 燕、杨鸿玉、黄林艳、彭 雪、温生娟、鄢思利(12人)(陈燕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4

系(室)主任

布同良、朱广香、吴 、陈 、杜小刚、武佳韵、祖立义、袁 明、黄 燕、曹晓涵、温安祥11人)

3

特别提示:(1)参评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序;评优名额按参评人员的30%计算(其中20%为学校优秀,10%为学院优秀),四舍五入。(2)系(室)主任、合同制职工评优单列进行,由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讨论决定。(3)各系(室)推荐的评优人员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将直接取消,评优名额由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处理。

三、注意事项

(一)2019630日以及之前来校的,参加考核并确定等次。71日及以后来校且没有参加过工作的,参加考核但不确定等次;71日及以后来校且已参加过工作的,参加考核并确定等次。

  1. 计算优秀的人数基数时,处级领导干部、离职人员、同年退休人员不计入基数。

  2. 个人考核表一律以A4纸打印,不再加附页,以便装订存档。如果未按时按要求上交考核表的,将会影响个人有关薪酬待遇,请各系(室)高度重视。

    (四)请各系(室)通知本部门全体教职工准时参加处级干部述职及民主测评会、主任考核及教职工考核会。

     

     

    生命科学学院党委

    2019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