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命科学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通知

全院同学:

经报学院党委及校学生会同意,我院将于2020年6月20日召开生命科学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四川农业大学章程》《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文件精神,现将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选举条件:

1.四川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定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4.能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和各种规章制度。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学籍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勤奋学习,刻苦求知,努力工作,学习和工作成绩优良,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的优秀青年,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信任。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学籍以来无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推荐选修课考试重修。

6.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二、代表选举办法

1.代表选举单位

2019-2017级每一个班级为学代会的一个选举单位,学代会选举单位共计41个。选举单位应成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具体指导下负责选举工作的组织与开展。

2.正式代表名额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本次学代会的正式代表名额确定为122人。各选举单位按照大于班级人数的10%的原则,差额选举本单位学生正式代表候选人,上报学院。(正式代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3.选举原则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及《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的要求,代表的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意志。

4.代表构成

非校、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代表应覆盖各个专业各个班级,代表结构由各选举单位把握。

5.根据学代会选举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次代表选举分为代表候选人提名和正式代表选举两个程序。

(1)代表候选人提名

代表候选人名单经各选举单位工作委员会汇总并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不少于三天),提名代表候选人。

(2)正式代表选举

各小班代表候选人报上级党委进行筛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不少于三天),提名为正式代表。

6.代表候选人选举办法(线上举行)

(1)在选举代表候选人时,到会人数超过班级人数的三分之二, 方可进行选举。

(2)选举设监票人, 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将从本班非候选人同学中推选。

(3)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的工作接受本班监票人监督。(注意:监票人、计票人均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4)选举一律采用匿名投票的方式。

(5)因故未出席班级学生代表选举会的同学, 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6)被选举人获得的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二分之一, 始得当选。

(7)投票结束后, 监票人和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真实票数加以核对, 作出记录, 由监票人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

三、工作要求

1.各选举单位应把选举学代会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

2.各选举单位应成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由小班班主任担任主任,成员应包括班级团支书、班长、普通学生代表,委员会人数在三至五人之间,并于6月8日(星期一)下午18:00前,将委员会名单(见附件2)电子材料报送至邮箱smkxxueban@163.com。

3.各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对代表选举工作全权负责,选举工作务必在6月9日(星期二)前结束并公示三天,将代表候选人统计表(见附件3)于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8:00前,电子材料报送至邮箱smkxxueban@163.com。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生命科学学院第一次学代会筹委会

2020年6月6日


 附件1 生命科学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 生命科学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统计表.xlsx

 附件3 生命科学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