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科院关于办理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确认的通知

各小班、各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学: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369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4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生科院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含2020级新生)贷款回执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境外留学生,四川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学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深贫县免费定向培养生等实施学费、住宿费免除且补助生活费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3.当年9月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士兵学生,学费和住宿费之和低于8000元的,须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绝,学校不再录入回执。

4.办理了2019年生源地贷款但又应征入伍的学生,入伍前须及时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绝,学校不再录入回执。

5.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度,只能办理一次生源地贷款或校园地贷款。

二、贷款额度

严格执行“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总和确定贷款额度”政策,本专科生最高贷款额度为8000元。下列学生可按照国家助学贷款上限足额办理贷款:

(一)六类特殊群体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特困供养学生;

4.孤残学生;

5.烈士子女;

6.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二)52个未摘帽县、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学生(名单见附件2和附件3)

三、工作日程安排及要求

1.9月27日之前以小班为单位汇总电子表格(附件1)并将电子档表格发送到学习部邮箱smkxxxb@163.com(电子表格及邮件都以 “班级+X份生源地贷款材料”命名,在提交纸质材料之前一定提前发送电子表格)

2.9月27日上午9:00-13:00以小班为单位将纸质材料交到12教105学习部负责同学处,负责同学会一一对应核实电子档和纸质档材料。(每份回执纸质材料请注明“班级+银行类别+姓名+学号”。)

国家开发银行

四川省农信社

其他银行

备注

交纸质版回执单虚线以上部分。

贷款回执二维码(纸质版)

将完整回执单或其它证明材料上交学院(请勿裁剪回执单)。

每份回执纸质材料请注明“班级+银行类别+姓名+学号”。

注:如果为回执短信等非纸质材料,请截屏打印并注明“班级+银行类别+姓名+学号”后,交小班负责同学一起提交。

四、工作要求

国家信用助学贷款是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奖助贷勤免补”中兜底线、保基本的项目,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成长成才、助力脱贫攻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具有重大意义。请同学们诚信提交相关材料,对提供虚假承诺、虚假申请材料骗取国家助学金贷款等资助的学生,将根据校规校纪进行处理。

五、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刘老师0835-2885601

周同学17761155990

附件1. 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汇总表.docx

附件2. 脱贫攻坚挂牌督战(未摘帽县)县名单.docx

附件3. 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docx


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