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关于做好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雅就发〔2020〕29号)要求,现将 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有就业创业意愿、积极求职创业且学籍在雅安校区的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及特困人员中的2021届毕业生(含研究生)。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三、申请材料要求
1.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由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复印件,须明确是城镇低保或农村低保(只注明是低保边缘户、具备低保条件的无效)。证明应包含毕业生姓名信息,如低保证明为家庭其他成员所申请,还需提供能证明家庭关系的材料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2.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合同》,须将原件交由学院查验,上交完整复印件。
3.其他人员类别的证明材料由就业部门通过与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核查获取,不再由学生提供。
4.除以上材料外,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还须根据不同申请类型填写相应《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附件1),并提交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个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
5.所有纸质材料均一式两份。
四、时间安排
1.9月29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9月29日(周二)下午4:30-6:30提交材料至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办公室12-105, 联系人:金虹伶 18716160560;
2.10月9日-10日:学院初审材料,并分类汇总《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盖学院党委办章),于10日下午16:00前提交至招生就业处;
3.10月12日-10月底:招生就业处复审材料,并将确定拟获得补贴人员的名单及相关信息公示后,提交至雅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按规定向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发放补贴。
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