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17-2019级同学:
为奖励在思想道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文体活动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0〕3号),现将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评选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参评基本条件
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按奖项要求,符合如下相应条件。
1. 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 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 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2019-2020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 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国家奖学金
核定指标:3人,奖励金额8000元/生*年。
参评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在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学生;
2.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列本学院前10%,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者优先;
3.在道德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成绩突出。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
全校每年评选20名,奖励金额2万元/生(含国家奖学金0.8万元), 获评者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参评条件为:
1.已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拟评资格者;
2.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在行为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一方面或几方面取得特别突出的成绩;
3.当学年获校级及其以上表彰。
三、时间安排
10月15日-10月17日:
申请人在学工系统申请,班主任通过学工系统审核。填写《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拟评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申请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的同学还需准备一份《xx同学优秀事迹简介》(500字左右,格式不限)。上述材料电子档在10月17日前发送到邮箱476725264@qq.com,邮件主题如:张三+国家奖学金。
10月19日上午10点前:
将《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拟评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纸质档(1份,需班主任在空白处签字)以及与该表中所填一致的相关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xx同学优秀事迹简介》纸质档一并交至12教105刘小艺老师处。
10月19日下午:
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并通知审核合格学生院级答辩抽签等事宜。
10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进行候选人院内答辩,答辩采用PPT讲解的形式,自述5分钟,评委提问3分钟,请候选人提前自行准备答辩材料,学院将根据答辩情况确定国家奖学金拟推人选和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候选人。
10月20日-10月26日:学院召开评审委员会评审,面向学院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四、注意事项
全校24个学院推荐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48名候选人,学校组织专家初评审核学院候选人申请材料确定推荐30名参与答辩,三校区统一答辩评选产生20名拟评人选。
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对申请表填写格式要求非常高,请国家奖学金拟评人选和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推荐人选务必端正态度,如因材料填写不规范、字数不够、有错别字等不符合要求的,直接取消资格,由后备人选递补。
附件 国家奖学金拟评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xlsx
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