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代会】关于四川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通知


全院同学:

经请示学院党委和校学生会同意,我院将于2021522日召开四川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四川农业大学章程》《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文件精神,现将大会代表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选举条件:

1.四川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等党的指导思想,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和各种规章制度。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学籍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学习和工作成绩优良,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的优秀青年,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信任。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学籍以来无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推荐选修课考试重修。

6.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二、代表选举办法

1.代表选举单位

本专科2018-2020级每个班级为学代会的一个选举单位,学代会选举单位共计45个。选举单位应成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具体指导下负责选举工作的组织与开展。

2.正式代表名额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本次学代会的正式代表名额确定为138人。各选举单位按照大于班级人数的10%选举本单位学生代表候选人,上报学院。(正式代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3.选举原则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及《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的要求,代表的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意志。

4.代表构成

非校、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代表应覆盖各专业班级,代表结构由各选举单位把握。

5.根据学代会选举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次代表选举分为代表候选人提名和正式代表选举两个程序。

1)代表候选人提名

代表候选人名单经各选举单位工作委员会汇总并以适当方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不少于三天),提名代表候选人。

2)正式代表选举

各小班代表候选人报同级党委进行筛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不少于三天),提名为正式代表。

6.代表候选人选举办法

1)在选举代表候选人时,到会人数超过班级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2)选举设监票人, 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的工作接受本班监票人监督。 (注意:监票人、计票人均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3)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4)因故未出席班级学生代表选举会的同学, 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5)被选举人获得的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二分之一, 始得当选。

三、工作要求

1.各选举单位应把选举学代会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

2.各选举单位应成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由小班班主任担任主任,成员应包括班级团支书、班长、普通学生代表,委员会人数在三至五人之间,并于512日(星期五)下午1800前,将委员会名单(见附件2)电子材料报送至邮箱smkxxueban@163.com

3.各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对代表选举工作全权负责,选举工作务必在512日(星期三)前结束,公示后将代表候选人统计表(见附件3)于515日(星期六)下午1800前,电子材料报送至邮箱smkxxueban@163.com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

生命科学学院团委办公室:2885601

谭同学:15682030936

四川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二次学代会筹委会

202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