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对综合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并给予表彰,现就本年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校级优秀研究生18人、优秀研究生干部6人;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5人,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2人
二、评审范围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申请对象为取得国家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当年不得重复申请,参评成果需是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的成果,已用于这两个奖项评选的成果不得再次使用。
2.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申请对象为应届毕业研究生(即2022年6月能毕业授位)。
三、评审条件
参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科学精神,无学术不端行为;
4.学习刻苦,学风端正,如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学业成绩优良;
5.按期完成学籍注册、缴纳学费。
(一)优秀研究生
参评条件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符合基本参评条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表现突出。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参评条件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符合基本参评条件;担任研究生党支部委员、班干部、团干部、研究生会干部、辅导员助理、研究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等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一年以上,表率作用好,师生认可度高;工作认真负责,能力强,奉献大,敢于担当,贡献突出。
(三)优秀毕业研究生
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遴选产生。在符合参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评:
(1)曾获国家奖学金、三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2)曾获省级及以上竞赛奖励;
(3)曾获校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称号、特别嘉奖等。
四、评选办法
研究生评优实行推选评定制。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院按照学校划分指标等额评选,学校审定表彰。
五、工作安排
1. 9月22日上午11:00前,学生提交齐备有效的材料,逾期未申请者、材料未交齐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1)纸质版材料交张老师(12教103办公室),具体包括:《荣誉称号(优生、优干、优毕)申请表》、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导师审核签字);
(2)电子版材料《生命科学学院2021年研究生评优情况一览表》以“参评项目-学号-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565780452@qq.com
2. 9月27日前,学院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评选,评优名单院内公示3天。
3. 9月28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评优结果提交至研究生院。
4. 10月下旬学校上会审定后,校级优秀个人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优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完成后双面打印一份,交院所盖章后由学生本人交研究生院。
附件1:研究生院通知:2021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通知
附件2: 荣誉称号(优生、优干、优毕)申请表(按需下载).docx
附件3: 生命科学学院2021年研究生评优情况一览表-空表.xls
附件4: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优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样表).docx
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