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命科学学院第三届“生命之星”评选的通知

全院同学:

为发挥榜样作用,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学生积极进取,促进学风建设。生命科学学院将进行第三届“生命之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生命科学学院在读本科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爱国爱校,遵纪守法,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2.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

3.2020-2021学年内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

1.勤学之星

按照综合学业成绩位点评比,各年级各专业各1人(大一年级除外)。

2.文体之星

具有文化艺术或体育方面特长,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参与文体活动,至少获得两次院级及其以上表彰或奖励;

(2)至少有一项文化艺术项目取得相应证书(如:钢琴十级证书,古筝十级证书等);

(3)至少有一项体育运动达到国家运动员标准(如: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等)。

3.英语之星(2020-2021)

按照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评选学年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各遴选五名(数据来源教务系统)。

4.勤阅之星(2020-2021)

根据学校图书馆所提供的进馆次数,由高到低进行遴选。

注:进馆次数相同时以借阅次数多者优先。

5.公益之星

(1)i川农志愿公益分数较高,在校内外积极参与志愿活动。

(2)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学习成绩良好,在扶贫、助学等方面有典型事迹。

6.科创之星

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学习成绩良好,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竞赛和科研创新实践,以第一负责人带领团队(或个人),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及其以上奖励;

(2)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

(3)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领办企业运营周期一年及以上并取得突出成效。

三、评分规则

除勤学之星、英语之星、勤阅之星外,其余奖项评分采取积分制,依据申请人所提交资料及相应证明材料,对照表格(评分细则对照表参见附件2)累计积分。积分统计完成后,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评选。

四、评选流程

填写申请学登记表(附件1)并将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基本材料以及评分表中涉及的材料)以电子档(邮件命名如:张三+生物201802+科创之星)发至学风建设部邮箱(smkxxxb@163.com)→学院收集登记表纸质档和相关材料纸质档→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筛选和评分→学院择优表彰

五、名额设置及奖励

(1)名额设置:每个项目最多评选10名。

(2)参与者需满足公告中的基本条件才可进入评选阶段。

(3)奖励:发放荣誉证书。

六、日程安排

(1)11月27日以前:学生提交登记表至学风建设部邮箱。

(2)11月29日-12月1日:学院整理学生报名信息并根据评选条件组织筛选、遴选;

(3)12月3日-5日:学院组织公示、表彰。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