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全院同学: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切实提供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春季学期动态调整工作,按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流程和要求进行。

二、核查工作

(一)程序规范。严禁将未经认定程序和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信息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二)严肃工作纪律。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学生本人存在公司股东身份、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及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5000元以上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学校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移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并追回资助资金。

(三)此次需要补充认定的同学可以按照上学期的流程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请各位副组长转发至班级,如有更改名单,请于5月6日中午12:00前完成审查工作,将修改名单以文档形式发送到smkxqyb@163.com

如有疑问请联系权益部武同学:13152735997,彭同学:18583402002

生命科学学院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