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生科院关于开展2022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确认的通知

各小班、各2022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学: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369号)、《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含2022级新生)贷款回执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贷款资格审查

坚持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非全日制学生不得办理助学贷款的底线,严格审查助学贷款资格。家庭经济困难审查以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为依据,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作为补充。家庭经济困难的贷款学生应及时向所在学院申请困难认定。以下情况学生贷款回执确认不予通过:

1.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深贫县免费定向培养生等实施学费、住宿费免除且补助生活费的学生;

3.当年9月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士兵学生(须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绝回执);

4.办理2022年生源地贷款但又应征入伍的学生(入伍前须及时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绝回执);

5.同一学年度,办理不只一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

二、贷款额度审查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工作日程安排及要求

1.9月17日之前以小班为单位填写《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信息汇总表》(附件1)汇总电子表格,并发给权益部负责同学(生工负责人:菅影,生技负责人:曹洋,生科负责人:杨玉龙)。请班长和班助(22级新生班级)加入QQ群:189809907,并备注姓名+负责班级。国家开发银行和四川省农信社之外的其他银行贷款学生,提供纸质回执单(函)。

2.10月10日前,资格审查,回执确认。学生资助中心按照贷款资格审查要求审查贷款资格,完成回执录入工作。 纸质回执单(函)盖章确认。

3.11月底,银行放款。回执录入确认后,银行将陆续放款。国家助学贷款专款专用,未作学费缴纳的,款项处于冻结状态,学生本人无法使用。其中国家开发银行款项发放至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由支付宝后台统一划拨至学校学费收缴专用账户。四川省农信社款项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须由学生本人登陆“蜀信 e”APP,完成“去缴费”操作,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 2。其他银行放款方式可咨询经办银行。

4. 12月底,贷款余额清算。学校财务处结合学费缴纳和贷款到账情况,集中进行清算,多退少补。相关贷款学生核实在学工系统登记得工商银行卡号是否可用,以免贷款余额发放不成功

国家开发银行

其他银行

备注

在班级负责同学(班长或者班主任助理)处登记回执码。(请一定认真核对,保证回执码正确无误,否则将影响贷款。

直接前往雅安校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综合行政楼一楼学生事务中心)。

四川省农信社助学贷款学生不需收集信息,学校会直接在系统录入,不需要学生本人提供额外信息。虽已办理贷款但暂不需要的可提前告知各班负责同学在表格中备注,学院汇总后报学生处,学生处统一谢绝。省外除国开行之外的其他银行贷款学生,可以直接拿回执材料到相应校区负责学生资助的老师处盖章即可。

四、工作要求

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成长成才、助力脱贫攻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具有重大意义。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能力。对提供虚假承诺、虚假申请材料骗取国家助学金贷款等资助的学生,除加强教育外,还要根据校规校纪进行处理。

五、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

刘老师0835-2885601

冯同学15008312310

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