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小班:
国家助学金是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为了做好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
一、评定名额及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助学金45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生·年,三等助学金2100元/生·年;助学金评定名额将通过QQ群发送至各小班。
二、申请条件
学院在校在读通过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且具备以下条件者可向现就读学院提出申请: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态度端正,积极上进,勤奋努力;
3、家庭经济困难(经认定),本人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4、上一学年度至今内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评定办法及指标体系
评定办法:班主任组织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组全体会议,对每一位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参评条件进行百分制打分(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的分值直接引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糊评定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算数平均分,然后按照五个指标权重计算排位分,按照分值从高到低降序排位,以此作为助学金申请顺序的参考。
各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组负责打分评定(可参考用《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班主任必须参加并组织评定会,班主任确实不能亲自参加的,应报告学院党委办公室指派其他老师代为组织。
指标体系:得分=I+S+P+M+F
1、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权重为0.5);
2、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S(权重为0.2);
3、政治思想素质P (权重为0.1);
4、道德品质和诚信、法纪意识M(权重为0.1);
5、生活节俭程度F(权重为0.1)。
权重比例为:I:S:P:M:F=0.5:0.2:0.1:0.1:0.1
四、评审程序
1、学校、校区、学院宣传国家助学金评审政策并培训工作人员,公布学生向学校、学院反映意见途径。
2、学生本人先向评议组副组长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班主任组织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组审核材料,召开国家助学金评定会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在小班公示无异议后,小班填写《2022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按照学号顺序从小到大排序),评议组组长、副组长及申请资助学生在表上签名后报学院。小班公示期内同学如有异议,可向小班评议组提出复议,小班评议组需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复议并给予答复。小班评定相关材料保存一学期。小班评定结果确定后学生本人登陆“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进行在线申请。
3、班主任对申请后未评上助学金的同学进行沟通谈话,做好说明和疏导工作。
4、学院对小班评定上报的学生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公示。
5、学生处审查后报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公示。
五、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10月23日-27日小班评定:各小班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向评议组副组长提交申请,各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召开评定会并在班级内公示评定结果。(会前请提前联系督察员同学,没有督察员参与的评定会无效)
2、10月24日-27日省资助系统申请:各小班通过评议获得助学金的同学登录“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进行在线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学生在线申请(申请理由:学生从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态度、学生工作、生活节俭程度、遵守校规校纪等方面依次申述申报理由);
3、10月28日下午4:00-晚上7:00:以小班为单位将《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附件1)、《2022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档交到学院学生权益部(12教107A),电子档发送至smkxqyb@163.com。联系人:冯珂熙15008312310 ;申请评定同学需对评定等级签名确认。(今年因系统变更,班主任不再进行网上审核,统一由学院代理,所以请一定保证电子档和纸质档的正确性。)
5、10月28日-30日:学院对拟受助学生进行审核并公示;
6、10月31日:上报学生处审查。
六、评审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限额指标内进行等额评定,并按时上报各类材料;
2、要完整、正确地理解“申请条件”,严格评审程序,切实做好评审工作。如小班上报的受助学生有不符合条件者,相应指标调节到其它小班;
3、各小班要注意助学金资源的合理有效使用,加大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优秀学生的资助力度。
4、各小班要通过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诚信、感恩、励志、成才教育,鼓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凡受助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追回助学金并追究相关责任;凡获助学生违纪或有不良嗜好,一经查实,立即停发并追回已发助学金。
5、评议组会议必须由评议组组长(班主任)主持,班主任特殊情况确不能履职的,由学院认定工作组派老师参加并代行职责。
6、评议组评定会需提前半天联系学院督察组确认评定时间,学院委派一名督查员参加班级评议会,各小班督察员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督察员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相关同学。联系人:杨玉龙17808353517 曹洋19183097946(无督查员参与的评议会无效)。
7、注重“线上与线下”工作相结合,保证信息完整、准确,小班做好所有资料的备份(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所有表格需手写的内容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签字必须本人确认,不准代签。
8、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以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全日制在校退役复学学生和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单列二等国家助学金指标。放弃享受资助的,请学生提供主动放弃书面说明。
生命科学学院
202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