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为进一步加快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持续激发我院师生创新创业热情,同时为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培育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以及毕业五年以内的毕业生(2018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生)均可参赛。
二、参赛项目类型
(一)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二)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三)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四)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方式与要求
(一)大赛以团队为单位进行网上报备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 3~15 人以内(含团队负责人),须为实际参与项目的核心成员;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二)参赛项目只能在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中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备。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参加本届大赛;已获往届大赛省级金奖的项目不参加校赛和省赛,直接参加全省国赛资格赛;已获往届大赛省级银奖的项目不参加校赛,直接参加学校大赛训练营和省赛资格争夺赛。
(三)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材料。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以上的参赛项目,在全国总决赛时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五)参赛项目须有前期工作积累,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具有较高的创新性或商业应用前景,如: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六)参加SYB培训并结业的同学届时需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大创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参赛后方可第二课堂成绩单相应板块加分,否则只记录不记分。
四、赛道组别设置
大赛设置三个赛道:高教主赛道(含国际参赛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各赛道详情与具体评审规则见附件 1与附件2。
五、赛程安排
(一)宣传动员(2022年10月)
(二)院赛推荐(2022年11—12月)
依据相关标准,我院可推荐0-10个项目
六、奖励办法
(一)所有参赛团队均可在第二课堂成绩单根据相关规定加分,获奖团队加分参照第二课堂成绩单标准另算(19级和20、21、22级分别按照对应标准执行)。
(二)校赛获奖团队颁发证书,国赛和省赛(主体赛)获奖团队参照《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颁发证书和奖金:国赛级(A级)特等奖20000元/项、一等奖(或金奖)10000元/项、二等奖(或银奖)5000元/项、三等奖(或铜奖)2000元/项;省赛级(B级)一等奖(或金奖)2000元/项、二等奖(或银奖)1000元/项、三等奖(或铜奖)500元/项。同一项目多重获奖的按最高级别标准奖励,不重复奖励。
(三)教师指导学生主赛道项目获奖,参照《四川农业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四川农业大学教师工作业绩评分标准》奖励。大赛组委会对主赛道国赛获奖和省赛金奖团队指导教师单列奖金,其中国赛金奖20000元、银奖10000元、铜奖5000元、省级金奖3000元(按最高获奖级别奖励,不累加)。
(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大赛的奖励办法,获国赛的金、银、铜奖或者创新潜力奖的指导教师(排序第一),可按照四川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牵头申报相应等级省级教学成果奖(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申报名额单列,将在评审中给予倾斜。
(五)获省赛金、银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可按照四川省教改项目立项程序牵头申报省级教改项目(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申报名额单列,同时该获奖项目亦可作为教改结题的重要成果。
(六)根据各学院组织及获奖情况设立5个优秀集体奖指标(按团体总积分排名评选)。其中,团体积分全校前五名颁发奖杯,并按照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4500元、第三名4000元,第四名3500元、第五名3000元进行奖励。具体积分计算方式:国赛一等奖230分,二等奖200分,三等奖180分;省级一等奖150分,二等奖120分,三等奖100分;校级一等奖70分,二等奖40分,三等奖20分,优秀奖10分。同一作品得奖分数不累计,按所得最高奖励进行积分。若遇总积分相等,则以金奖数决定团体
总分名次,以此类推至铜奖。若获奖等级和个数完全相同,则名次并列;集体获奖项目积分分配计算如下:
项目人数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第四及以上 |
二人项目 |
70% |
30% |
- |
- |
三人项目 |
60% |
25% |
15% |
- |
四人以上项目 |
50% |
20% |
平分剩余得分 |
七、其他
各参赛团队在11月25日中午12:00前,以文件包形式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生命科学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服务部邮箱smkxxykcb@163.com(邮件以“2023年‘互联网+’大赛+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
①项目汇总表(附件3)和项目申报材料:项目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4,包括商业计划书(大小<30M),含营业执照、专利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②历届获省银项目汇总表(附件5):历届省赛银奖且有新进展的项目可直接参加校赛训练营和省赛资格争夺(不占学院指标)。
推荐项目以院赛形式选择,初步筛选通过的项目即可进入院赛,院赛采用答辩方式进行:每件作品答辩人不超过3人,按照5+3模式准备。
纸质档提交时间与院赛时间另行通知,请同学们加入答疑群:799635754
如有疑问,请联系何同学:
QQ:2503087716 电话:15523594696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24日